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律師:黃春明正當防衛 法官:超過比例
作家黃春明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決有罪,引發外界質疑法官鄭銘仁沒有考慮到黃是不得已的正當防衛。鄭銘仁認為,黃的防衛超過比例原則;但律師林石猛持相反意見,他說文字的批評比語言更過分,黃春明用言語回應文字挑釁,一點都沒有超過比例原則。
林石猛表示,刑法第三○九條言語公然侮辱罪,僅處拘役、或罰金;但第三一○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蔣為文不是一般的老百姓,他身為成大副教授,竟在黃春明的演講會上,拿著「可恥」字樣的文字對著眾人和黃春明,可定義是自己招來的危難。
林石猛認為,黃春明在公權力無法適時介入的情況下,採取激烈言詞「操他媽的X」等方式回應,目的也是在制止蔣為文的行為,這是自助式的回擊,屬於正當防衛,一點都不會超過比例原則,黃春明應該要上訴爭取自己的清白。
鄭銘仁表示,黃春明對拿著「可恥」字樣的蔣為文,口出「操他媽的X」、「會叫的野獸」等言詞,已經超過比例原則,身為法官,他必需依法判決。當然,蔣為文對黃春明的行為,黃春明如果提告,他也是會依法審理。
針對藝文界撻伐之聲,鄭銘仁表示,他不會後悔對黃春明所為之有罪判決,因為黃在演講會上,用「操他媽的X」、「會叫的野獸」等字眼,他翻遍所有案例,找不到一個可以判無罪的案例。他強調,不後悔認定黃有罪,此案如果判無罪,爭議恐怕還要更大。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就像兩個夫妻在吵架,妻子向丈夫挑釁,「你打啊!」丈夫如果出手,法官能不判決有罪嗎?
台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鄭銘仁,昨天為判決主文漏寫,害黃春明可能還要出一次庭面對蔣為文一事,再次向黃春明道歉。
針對這起烏龍判決,鄭銘仁昨天表示,「我必須再一次向黃春明道歉,主文弄錯了,必須請檢方上訴救濟,害他得再跑一次二審法院面對蔣為文,真的很不好意思,錯了就錯了,沒有什麼理由解釋。」
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公共利益-吳庚的見解
透過退休大法官吳庚於中國時報的見解,我們對公共利益應有更深一層的認知,
2.除了文書作業外,許多爭議與居民陳情,應由政府有決策權之官員到現場勘查並明確回應,以減少認知上之差異。
中國時報 2012.04.05
都更未爆彈知多少?
吳庚/退休大法官
「文林苑」都更案爆發衝突成為全國注目事件,其實尚未爆發但已爭訟多時者,亦有不少。其原因可能有二:一、立法者與執法人員對「公益」或「公共利益」的認知錯誤。認為團體優於個體,公益較私益有更高的價值。
《都市更新條例》所採的所有權人或樓板總面積的多數決以及強制排除的措施,都是基於絕大數人的利益等同公益,少數個人則屬私益。殊不知當前通行的法學上見解,公益不是整個社群或其中大部分成員利益的總合,而是「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多元社會須持續的透過公開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由公權力主體片面決定。
第二項原因是過分重視文書作業,而與現實狀況不符。試舉目前沸沸揚揚,令市府焦頭爛額的「師大商圈」都更計畫,已知某大建設公司取得建照的更新案,在師大校門對面,將建兩棟地上三十八層,地下七層之巨型建物,與鄰房相距僅三、四公尺,一旦動工,鄰房傾斜龜裂可能隨時發生。建成後增加地下數百停車位,交通打結勢不可免。浦城街上類似事件亦然,許多爭議與居民陳情不是反對都更,是希望市府出面協調,如有決策權官員到現場勘查並明確回應,即可避免日後類似王家事故再一次發生。
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台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成立 張金鶚:避免重蹈文林苑覆轍
台北市都更顧問小組成立 張金鶚:避免重蹈文林苑覆轍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居住不正義質疑,為了解決都更爭議,郝龍斌市長今天(101年4月3日)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宣布北市府率先成立「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廣納專業意見,分階段檢討現行法令及機制,並向內政部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召集人張金鶚說,顧問小組一個月內提出短中長期的建議,希望王家強拆事件不會重蹈覆轍。顧問小組不會是仲裁者、也不會為市府背書。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居住不正義批評聲浪,郝龍斌市長三號市政會議後記者會宣布,北市府率先成立「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檢討都市更新新法及機制,而這個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張金鶚說,王家強拆事件後,讓學者憂心,未來台北市都市更新完全推動不下去,變成台北市發展無法更新的窘境。
張金鶚說,「文林苑都更案應該當作是一個教訓,專業者會秉持獨立性,絕不會為市府背書,他們會堅持專業者的想法,都市更新修法是未來重點,希望一個月內提出初步的想法,並提出一些短中長期的共識建議,相信這次的危機會是轉機,希望文林苑王家事件,不會重蹈覆轍,這是大家的期待,本週就會積極提出想法。」
而外界也好奇,學者專家認為北市府這次處理文林苑案,有沒有疏失?張金鶚表示,這次專家學者組成顧問小組,重點不是扮演仲裁者,也不為市府背書,只希望往前看,未來都市更新可以走得更好。也會把文林苑案當成很好的教材,如果有檢討共識,會提供給北市府作為修法的大方向。
都市更新為國家重要政策,許多人也希望能有參與更新的機會,然而建商除承擔風險享有合理的利潤外亦應肩負相當程度的社會公平正義之角色,故吾人期許本土的建設公司能有自省的能力,應效法日本的六本木模式,針對大面積的基地提出整體改造計畫,包含住宅改善及促進公共利益的方案規劃,而非短視近利的房屋改建而已,這才是都市更新真正應彰顯的正面效益。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居住不正義質疑,為了解決都更爭議,郝龍斌市長今天(101年4月3日)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宣布北市府率先成立「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廣納專業意見,分階段檢討現行法令及機制,並向內政部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召集人張金鶚說,顧問小組一個月內提出短中長期的建議,希望王家強拆事件不會重蹈覆轍。顧問小組不會是仲裁者、也不會為市府背書。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居住不正義批評聲浪,郝龍斌市長三號市政會議後記者會宣布,北市府率先成立「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檢討都市更新新法及機制,而這個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張金鶚說,王家強拆事件後,讓學者憂心,未來台北市都市更新完全推動不下去,變成台北市發展無法更新的窘境。
張金鶚說,「文林苑都更案應該當作是一個教訓,專業者會秉持獨立性,絕不會為市府背書,他們會堅持專業者的想法,都市更新修法是未來重點,希望一個月內提出初步的想法,並提出一些短中長期的共識建議,相信這次的危機會是轉機,希望文林苑王家事件,不會重蹈覆轍,這是大家的期待,本週就會積極提出想法。」
而外界也好奇,學者專家認為北市府這次處理文林苑案,有沒有疏失?張金鶚表示,這次專家學者組成顧問小組,重點不是扮演仲裁者,也不為市府背書,只希望往前看,未來都市更新可以走得更好。也會把文林苑案當成很好的教材,如果有檢討共識,會提供給北市府作為修法的大方向。
都市更新為國家重要政策,許多人也希望能有參與更新的機會,然而建商除承擔風險享有合理的利潤外亦應肩負相當程度的社會公平正義之角色,故吾人期許本土的建設公司能有自省的能力,應效法日本的六本木模式,針對大面積的基地提出整體改造計畫,包含住宅改善及促進公共利益的方案規劃,而非短視近利的房屋改建而已,這才是都市更新真正應彰顯的正面效益。
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陳沖說都更條例應修法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強制拆遷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單就法律面而言,北市府和警方都是依法行事;但他也表示,都更條例立法已經十多年,其間經過八次修法,原本立法邏輯已經不完整,應該全面檢討。
對於都更程序中可能因資訊不對等,導致民眾權益受影響,陳揆表示,都更條例涉及專業,對事件了解程序會導致知識不對等,都更條例中要求必須召開說明會等規定,就是要改善這種不對等情況。
李鴻源說,文林苑案凸顯了都更過程是否能讓民眾有自主權、不被劃進都更範圍;而內政部做為中央主管機關,會與北市府檢討執行過程中是否有瑕疵、王家的權利是否被告知,若過程出現瑕疵,要如何彌補。最後,若過程都合法,內政部將從此案重新檢視《都更條例》,讓法規更嚴謹。
「文林苑」強制拆除引發都更條例檢討聲浪,陳冲表示,他不清楚全案過程,無法針對此事評論。但從法律面來看,警方當然是依規定行事;而拆遷的決策如何做成,從表面上看,台北市政府也是依都更條例第卅六條規定進行。但他也強調,背後事實如何,他並不清楚。
陳冲表示,以此案來說,政府機關當然是依法行政,都更條例第卅六條訂得很清楚;且依法律程序,幾次判決都是台北市政府勝訴,縣市主管機關不得拒絕執行,台北市政府也很為難。
但陳冲也認為,都更條例自民國八十七年立法,其間歷經八次修正;其中第卅六條也經過三次修正,法律整體邏輯已不完整;修法過程中,行政程序法等法律也相繼實施,行政程序的進行已有不同觀念,法律環境演變,應該會有不同想法及作法,應該考慮重新檢討修改。
陳冲說,他在去年也請內政部就都更條例進行全面重新檢討,檢視是否有修改必要,必須兼顧既達到都更目的,同時也慎重民眾權益,甚至包括公有土地參與都更時的政府權益。
文林苑事件,行政院長陳冲指出,都市更新條例有檢討必要,營建署長葉世文昨晚表示,將會召集專家學者,全盤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今年內應該可以完成修法,將對可強制拆除民宅的條文,列為檢討重點。
中正區供給逐年吃緊
中正區—國產局不賣地 供給恐將逐年吃緊( 惟馨週報 759期 )
http://tw.mag.chinayes.com/Content/20120329/4235409a264f42c1841028c8d04aa1f3.shtml
http://tw.mag.chinayes.com/Content/20120329/4235409a264f42c1841028c8d04aa1f3.shtml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都更的挑戰-文林苑強制執行2
台北市政府於3月28日強勢拆除文林苑「釘子戶」事件,引發注目,文林苑案並非個案,都市更新計畫中,仍有許多案例因補償費談不攏,延宕再三等待解決,政府機關依法行政,顧及絕大多數人的權益,是民主價值的體現,並無不當。過去,都更案的拆除必須得到百分百原住戶的支持,但為免政策難以推動,法律朝大多數人利益的一方修正,民主社會本來就應該有少數服從多數的機制,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公權力有必要展現魄力。發生抗爭不交屋抵抗公權力的核心原因,事實上與法律無關,而是與大台北地區房地產價格飆高不下有關,許多地主因都市更新而一夜暴富,影響「釘子戶」的正常心態,認為只要撐到底,價碼隨我,置他人利益不顧,這是人心的問題。王姓「釘子戶」要求建商5億元的賠償金,這個行情,超出合理價格不少,王家一度主張惜售、對不動產有感情、建案比較新等辯詞,又與他們確實喊出價格的實際行為矛盾。換句話說,同樣被拆除的住戶,對於行情的判斷就比「釘子戶」差?智商就比「釘子戶」要低?恐怕都不是,拆除事件歷經一定的行政程序,行政訴訟也終審確定,合乎行政和法律程序。
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都更的挑戰-文林苑強制執行
文林苑釘子戶傳將強拆 上百群眾抗議與警對峙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28日 上午7:26
延宕近三年的文林苑都更案,因為兩戶王姓住戶,不願參與都更,讓都市更新遲遲無法執行,由於同意都更的住戶達百分之九十五,台北市政府依據都更條例,決定依法強制拆除釘子戶。
王姓住戶的最後搬遷時間到三月十八號到期,北市府隨時可能執行強拆,儘管前幾天北市府遲遲沒有動作,不過昨天晚間,傳出北市府要執行強拆的動作,包括都更受害聯盟等上百人,昨天晚間前往王家聲援,有抗議師生坐在地上、還有的學生用鐵鍊將手鍊起要當人牆阻擋強拆,而抗議群眾到今天(二十八號)清晨持續抗議靜坐,北市警局清晨也出動員警,與抗議群眾形成對峙。至於何時執行強拆的動作,北市府依舊不願回應。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28日 上午7:26
延宕近三年的文林苑都更案,因為兩戶王姓住戶,不願參與都更,讓都市更新遲遲無法執行,由於同意都更的住戶達百分之九十五,台北市政府依據都更條例,決定依法強制拆除釘子戶。
王姓住戶的最後搬遷時間到三月十八號到期,北市府隨時可能執行強拆,儘管前幾天北市府遲遲沒有動作,不過昨天晚間,傳出北市府要執行強拆的動作,包括都更受害聯盟等上百人,昨天晚間前往王家聲援,有抗議師生坐在地上、還有的學生用鐵鍊將手鍊起要當人牆阻擋強拆,而抗議群眾到今天(二十八號)清晨持續抗議靜坐,北市警局清晨也出動員警,與抗議群眾形成對峙。至於何時執行強拆的動作,北市府依舊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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