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於3月28日強勢拆除文林苑「釘子戶」事件,引發注目,文林苑案並非個案,都市更新計畫中,仍有許多案例因補償費談不攏,延宕再三等待解決,政府機關依法行政,顧及絕大多數人的權益,是民主價值的體現,並無不當。過去,都更案的拆除必須得到百分百原住戶的支持,但為免政策難以推動,法律朝大多數人利益的一方修正,民主社會本來就應該有少數服從多數的機制,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公權力有必要展現魄力。發生抗爭不交屋抵抗公權力的核心原因,事實上與法律無關,而是與大台北地區房地產價格飆高不下有關,許多地主因都市更新而一夜暴富,影響「釘子戶」的正常心態,認為只要撐到底,價碼隨我,置他人利益不顧,這是人心的問題。王姓「釘子戶」要求建商5億元的賠償金,這個行情,超出合理價格不少,王家一度主張惜售、對不動產有感情、建案比較新等辯詞,又與他們確實喊出價格的實際行為矛盾。換句話說,同樣被拆除的住戶,對於行情的判斷就比「釘子戶」差?智商就比「釘子戶」要低?恐怕都不是,拆除事件歷經一定的行政程序,行政訴訟也終審確定,合乎行政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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